曖昧的關係,是在於不知道自己是否愛上對方時,互相猜測似有若無幻得幻失的感覺,著重於精神上的層面。一旦雙方有了肉體關係,曖昧便變了質,一是轉化為愛情,不然就變了純肉體關係。當雙方一切變得不再神秘時,曖昧關係自然消失。
如果雙方也是單身,曖昧關係一般不會維持得很長,一陣子便已成為情侶。而不能成為情侶的,可能與對方的條件有關。
另一種曖昧關係,是雙方也知道大家不能走在一起,但又有過電的感覺。不能一起的原因可以是一方已有伴侶。那種偷偷的遊走於理智枷鎖與思想出軌的感覺,就像怒火媽形容擦邊球一樣:
擦邊球的吸引力,一方面來自瀕臨犯罪邊緣的原始刺激,一方面出於對自我控制的強烈自信。既邪惡又清白,看似莽撞卻又安全。
而曖昧關係裡的另一方,初時也不介意這種關係,而且還會為曖昧關係偷偷竊喜。但久而久之,便會開始心有不甘,想前進又不能,想放棄又不捨,由甜變酸、酸變苦,曖昧關係也變得進退兩難。
「我們只不過是好朋友。」
曖昧,永遠也找不到相愛的證據。
男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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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當火鶴寫完後,記起自己曾在2007年11月寫過一篇曖昧,現在回看也不覺過時,所以便貼在這裡。)
男女之間有一種關係像一層不能(不想)捅破的窗紙叫曖昧,一旦刺破了這一層朦朧的薄紙,不是成就了戀愛的正果,就是落得朋友也沒得做的下場,通常是後者居多。
一個男人愛慕一個女人,可能因為自卑,可能因為身不由己,也可能背負的責任太多,唯有以大哥哥、好朋友的身份呆在旁邊,默默地欣賞、觀望、愛護和關心。聽着她訴說和另一個男人的悲歡離合和喜怒哀樂,心裡百感交集,分不清是甜還是苦,當然更多的是為了她的笑而欣慰;為了她的哭而痛心。男人以為只要是默默地,只要放在心裡在言語上滴水不漏,女人是不會知道的,其實呢?面前的這個好朋友、大哥哥對自己是欣賞還是愛慕,每個女人都知道的,只是在裝傻,樂得身邊多一個傾慕者,而且有些時候愛慕是互動的。
相反,一個女人愛慕一個男人的時候,除非极度自卑,否則通常她倒是落落大方的,管你名草有主還是野花圍繞,喜歡就要讓男人知道(這個時候女人的自信是可以极度爆棚的),把問題留給男人去作答。而身不由己的男人其實更喜歡含蓄的女人,因為男人大概都知道心裡擁有比現實中擁有更輕松,所以我們常常在街道的轉角處看到嘴角含春,若有所思微笑着的男人。
女說